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我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科院校(不包括部委属院校)每校不少于8名。
二、推荐条件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三、访问学校及培养方式
(一)访问学校:一般为“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或高水平的科研机构。访问的学科是这些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培养方式:培养工作实行访问学校指导教师负责制。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资助访学期限为一年。
四、其他要求
(一)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正式填报申请材料。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选择“项目名称”中的“青年骨干项目”后,进行查询。
(二)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把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推荐上来。申请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见附件3)并打印一式2份,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于4月25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rsc2716272@163.com。学校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人事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