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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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定于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3时正,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市民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恐,注意听辨,照常进行工作和活动。防空警报信号如下:

 

预先警报

空袭警报

解除警报

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连续鸣3分钟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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